和谐衡阳网讯(通讯员:胡湘平 李钢彪)近日,衡阳经侦成功破获一起利用假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假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诈骗他人钱财达100余万元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肖某勤等3人。
2012年11月,衡阳市国税稽查局向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移送2010年至2011年度共30台车辆使用假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注册登记上牌的线索。经侦支队接到该线索后,立即与市国税稽查局联合开展调查工作。
经过五个多月的调查取证,市经侦支队三大队民警于2013年5月16日将犯罪嫌疑人肖某勤抓获。经初步侦查,2010年至2012年,犯罪嫌疑人肖某勤在为他人办理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过程中,为了达到骗取他人钱财的目的,从一货车司机处购买假空白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通过一打字复印社将购买来的空白假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报税联中的价税合计及不含税价降低,其他相关内容按原发票内容打印好,犯罪嫌疑人肖某勤拿着伪造好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报税联到衡阳市国税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办理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从中骗取少缴的税款,目前已查证通过此方法为他人办理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11台。
为了骗取他人钱财,肖某勤又从犯罪嫌疑人贺某平处购买空白假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同样通过一打字复印社将车辆的有关信息打印到空白的假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副本上,再将伪造的假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副本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理车辆上牌手续,正本交给车主,将车主交给他的车辆购置税款占为已有,已查明通过此方法为他人办理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32台,到案发止,犯罪嫌疑人肖某勤通过上述两种方法,共计骗取他人钱财100余万元。
2013年6月21日,犯罪嫌疑人肖某勤已被逮捕,犯罪嫌疑人贺某平等2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