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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乡居民将享受大病保险“二次报销”
2015-09-01 10:10:53   来源:湖南日报   

8月下旬,永州市道县乐福堂乡中村坊八组村民周革花,来到解放军187医院烧伤科进行愈后复查。2年前,她因不慎全身严重烧伤,两次在这儿住院治疗,前后共花了医药费50万元。

50万元,对于一个务农为生的农村家庭而言,不是一笔小数目。然而,在这位普通农妇的脸上,记者没有看到债台高筑的愁容。“花几十元参加新农合,竟然报销了38.5万。是大病保险给了我第二条命!”周革花告诉记者,根据国家政策,她从农村合作医疗报销了15万元,又获得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23.5万元,共计补偿38.5万元。

为了进一步减轻农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负担,省卫计委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大病保险制度。2013年,首先在郴州、永州、常德3市和邵阳、益阳的部分县进行参合农民的大病保险试点。试点2年来,累计补偿4.75万人次,补偿金额2.16亿元。今年9月,全省还将正式出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实施方案,将以市级统筹,规范委托商业保险机构承办,不增加老百姓任何费用负担,实现参保群众大病费用的“二次报销”。

新农合医保的实际报销比例也在逐年提高。据统计,去年全省新农合患者的次均住院补助费用为2103元,比去年提高8%,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补偿率达到了75.41%;对24个重大疾病病种的患者实施大病保障,补助16.72万人次,补助金额9.32亿元,为百姓“病有所医”提供了有效保障。

同时,省卫计委明确在全省52所三级医院、192所二级医院以及有条件的上下级医院间,基本实现医学检验结果、医学影像资料互认,为患者省去了重复检查的费用和麻烦。

医疗纠纷同比下降近两成

7月27日,省人民医院一位女性癌症患者因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与医院方发生纠纷,纠集60多人围攻医务人员,并提出巨额赔偿要求。

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迅速启动。在邀请专家作出医疗责任评估后,7月28日,死者家属与院方进行了首次协商。几天后,在人民调解员及律师的援助下,家属主动放弃不合理不合法的诉求,双方正式达成调解协议。僵持不下的医患纠纷以平和的方式结束。

目前,我省所有市州、县市区均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达740个。2014年,全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医疗纠纷5600余件,其中重大、复杂、疑难纠纷1100多件,调解成功率97.1%。

一方面引入第三方机制积极调解医疗纠纷,一方面全面整肃医疗秩序。近年来,省卫计委继续深入开展“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全省查摆医疗服务方面问题1463个,目前已整改到位1258个,完成整改率85.98%。

重点针对医疗服务不规范行为、医药购销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扰乱医疗服务秩序行为、套取骗取新农合基金行为、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等5方面突出问题进行整治。

开展专项整治以来,共查处医药购销领域违规违纪问题800个,收缴医药购销违规违纪金额618.91万元,被立案查处医药购销涉案医务人员706人;查处无证行医违法案件1721件、无证行医违法人数1365人、没收违法所得64.93万元;查处违规套取骗取新农合基金案件1224件,处理相关人员374人,追回基金2983.86万元。

在全省开展“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集中打击“医托”、“号贩子”和“职业医闹”及各类涉医违法犯罪,全省医疗秩序明显好转。2015年以来,全省医疗纠纷同比下降17.8%,未发生恶性伤医案件与重大涉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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