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集中体现我国城镇化建设道路上实现城镇产业结构、经济发展、就业方式、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等一系列转变,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进程,不断提高城镇化质量,如期实现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重点城镇建设指导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于2014年1月12日——2014年1月15日在北京举办首届“魅力城镇”摄影展。
此次摄影展旨在展示我国各省、市、自治区有区域特色、有代表性的城镇建设新风貌,为推动我国城镇化建设步伐、弘扬民族文化、加强各区域间的经验交流做出积极贡献。
一、活动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重点城镇建设指导工作委员会
联合主办单位:国家农村教育发展中心 中国军事博物馆
协办单位:中国国际经济合作发展局 海峡两岸农业专家委员会
支持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 北京嘉和泰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城镇建设》周刊
组织委员会:
顾问:马树学 艾 丰 杨 星 贺懋华 李东生 王永瑞
主任:闫志民
副主任:廖素英 邹天明 郭建华 李士良 张亚军 宋 风 顾维喜
秘书长:艾宏伟
副秘书长:段文学 金 威 余 莹
委员:陈乃圳 贺立旺 陈立宁 庄庆五 心然
刘 阳 唐绍和 李家民 魏远康 张贺财
安振坤 李明坤 李小遵 李晓蕾 梁建丽
牧莉莉 何 峄 张召强
艺术评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崔伯颖
副主任委员:李子亮 何祖才 王殿华
秘书长:李国诚
副秘书长:李晓蕾 任 立
委员:孙振昌 李洪海 尚志东 王志业 毕启亮
兰 勇 李飞扬 晏 菲 老 兵
二、评选主题
本次摄影展主题为“魅力城镇、和谐写真”。
三、活动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分为四个阶段:
1、投稿阶段(2013年12月1日前),请参展者于2013年12月1日前完成文字材料、摄影作品的投递工作,作品文件名请改为作品标题,并提交参展表格,打包上传到参展专用邮箱:czjs71@126.com。
2、评选阶段(2013年12月20日-2014年1月10日)。由住建部、国土资源部、科技部、农业部、国家发改委、民政部等行业专家,对上报材料及摄影图片进行主题评选。
3、会展阶段(2014年1月12日-2014年1月15日)。在北京举办首届“魅力城镇”摄影作品展览。
4、会展结束后,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学者对参展优秀城镇进行实地调研,为地方城镇建设进行指导和帮扶;并出版《魅力城镇影像集锦》。
四、作品要求
1、彩色、黑白胶片和数字作品均可参展,请保留原始正片、负片或数字作品原始文件,以便获奖作品可以印刷发表。非数字格式照片一律放大至10英寸(长边尺寸),反转片请制作成同样规格的照片,作品请勿装裱。相同或相似画面作品只能投稿一次,多人合作拍摄的作品只允许以1人名义参选。
2、数字相机拍摄的作品可直接上传至报名页面或发往邮箱,每幅照片长边要求在1600-3000像素,分辨率为300dpi。
3、作品标题及说明:作品图片说明需客观真实,包括拍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要素(300字以内)。
4、参展者应拥有参展作品的版权,如遇有肖像或涉及名誉权等问题,一律由作者自行解决。
5、参展作品:必须是在近三年之内拍摄完成,必须是未发表的、参展者拥有著作权的原创作品;不接受同一作者拍摄的相同或类似作品,以及已经用于各种商业目的作品。
6、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7、获奖者同意主办方管理、使用、发行其作品,并用于网站、图片展、印刷画册及光盘、宣传用广告物;主办方有权将获奖者姓名及肖像、获奖作品公布、复制、展示及其它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8、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定,获奖作品一旦发现有违背参赛要求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获奖资格。展览活动不收费、不退稿,欢迎各界摄影人士积极参与。
五、活动宣传
本活动由中国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IP电视台、中国网络电视台旅游与城市频道;经济日报、中国企业报、城镇建设周刊、中国改革报、中国青年报、国际商报、解放军报、农民日报、中国商报 、 西部时报、当代中国杂志等媒体刊物;新华网、人民网腾讯网、新浪网、搜狐网、凤凰网、城镇建设周刊网、和谐衡阳网等门户网站进行进行宣传。
本活动组委会联系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禄米仓胡同71号主楼3层
联系电话:010—84049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