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借验照收取的任何费用都是违法的行为!
根据《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符合规定的个体工商户不予通过验照或者对不符合规定的个体工商户给予通过验照,以及利用验照乱罚款、乱收费、搭车收费、代收代扣其他费用,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对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相应责任。 ”
衡阳市工商部门借其他名义收取,包括所谓的“年检费”、“验照费”200元
“个体劳动者协会会员费”1000元,这些款项都是强行收取,希望有关部门出来对衡阳市工商局借助年检机会,对衡阳所有企业乱收费和强行收费行为作出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