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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鼓区开展集中整治占道经营行动
2014-11-21 00:00:00   来源:   

11月20日,石鼓区组织城管、公安、交警等执法人员采取徒步的方式,对中山北路、蒸阳北路、解放路、蒸湘北路、船山路等主次干道开展拉网式排

11月20日,石鼓区组织城管、公安、交警等执法人员采取徒步的方式,对中山北路、蒸阳北路、解放路、蒸湘北路、船山路等主次干道开展拉网式排查,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等违法行为,使辖区市容市貌焕然一新,受到了广大市民的一致好评。

2013年以来,石鼓区持续开展“六大战役”、“两项工程”和“城乡环境同治”工作,全面提升市容市貌管理水平,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人流密集的主次干道,流动摊担占道经营、乱摆乱放、乱搭乱建等现象仍时有发生,造成城区卫生脏乱差、交通堵塞等诸多问题,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干扰群众正常生活,广大市民意见很大,反应十分强烈,多次通过网络发帖、“12345”热线、上访、信访等方式投诉维权。虽然区城管执法局、街道办事处等有关单位和部门加班加点开展巡查、整顿,但占道经营点多面广,执法力量有限,部分摊主经常与执法人员展开“拉锯战”、“捉迷藏”,个别不法分子借机起哄,引起群众围观,甚至多次出现阻扰执法、暴力抗法等现象,占道经营管理工作阻力很大,效果不够明显。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建城管工作,市政府副市长周学农于今年6月11日、11月5日,两次组织市直部门、四个城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占道经营整治行动。石鼓区委、区政府严格落实会议精神,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和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衡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决定开展集中整治主次干道占道经营专项行动。

为确保整治行动规范有序开展,石鼓区成立了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主持工作)黄辉担任组长,区委副书记肖立建,区政府副区长、公安石鼓分局局长朱建社,区政府副区长朱鸿波,区政府副县级干部、区城市工作办主任彭召吉任副组长,区城管执法局、公安石鼓分局等20个有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聘请新疆鄯善县林业局党委书记艾尔肯等三人为特别顾问,协助开展行动。

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治措施,制定了《石鼓区集中整治主次干道占道经营的工作方案》、《石鼓区集中整治主次干道占道经营的行动方案》、《石鼓区集中整治主次干道占道经营的维稳方案》,切实做到行动有章可循,部署细致周密,操作性强。

11月5日至19日,该区组织3辆宣传车巡回播放录音100余次,印发宣传资料30000份,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最大程度取得了摊主、群众的充分理解和支持。同时,向占道经营的摊主下发《关于对市容市貌进行集中整治的通知》200多份,告知集中整治市容市貌的有关事项。

11月19日,区委副书记、副区长黄辉主持召开集中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集中整治行动,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坚持依法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圆满完成整治任务。11月20日,在近3个小时的集中整治过程中,执法人员分工明确,文明执法,言行规范,耐心细致地宣传法律法规,全程录像监督,执法有序进行。当天共出动人员280余人,执法车辆25台。整治违规占道经营350余处,扣缴经营物品和工具280余件、占道摆放广告招牌60余块,批评教育违规摊贩100 余人次。

据悉,此次集中整治主次干道占道经营行动将持续10天,行动结束后,石鼓区将按照“三不三限”的原则(即不影响交通消防、不影响市容、不扰民,限时间、限地点、限品种),在严控区域之外适当设置摊担疏导点,引导摊主合法、有序经营,确保在2015年3月底建立疏堵结合、规范长效的流动摊担管理机制。(伍洪波 王朝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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